会员管理会费收取暂行办法
2023-12-24 14:36:07
《会员管理会费收取暂行办法》
(经2020年12月13日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根据《大连市棒球协会章程》规定,为加强协会会员的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赞同大连市棒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宗旨,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本办法提出申请,并经协会审核通过后,成为协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三条 单位会员可参与协会不同类型的赛事及活动;协会可根据单位会员申请,授予单位会员单位为理事单位或副会长单位。
以下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协会理事单位或副会长单位号:
1、单位会员在会员资格满12个月后,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
2、理事单位满12个月后,可申请成为副会长单位;
3、理事单位及副会长单位均为单位代表制,本单位可以提名理事或副会长;非理事单位理事由秘书处提名;
4、理事单位及副会长单位有协会各项事务的优先承办权。
第四条 申请成为会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1、填写单位会员登记表;
2、机关法人证书、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等证明法人资格的文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主要负责人的证件复印件、个人照片及开展棒球活动的团体照片。
(二)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填写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2、提供中国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五条 会员入会或退会审批程序:
(一)单位会员:
1、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审核工作;
2、审核通过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
3、审核通过颁发单位会员证书,并分批次在协会官方网络平台上公布;
4、退会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退还会员证书,亦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二)个人会员:
1、个人会员向秘书处提出申请;
2、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给予入会反馈。
第六条 理事单位及副会长单位申请程序
(一)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审核工作;
(二)审核通过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副会长单位推荐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审核批准通过后颁发单位理事单位或副会长单位证书,并即时在协会官方网络平台上公布;
(五)更换人选需提交书面申请,亦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第七条 会费
(一)会费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对社会公示;
(二)单位会员会费
1、单位会员年会费2000元;
2、单位申请成为理事单位或副会长单位会费为:理事单位会费为3万元/年;副会长单位会费为5万元/年;
(三)个人会员会费
1、个人会员年会费为30元;
2、18岁以上的在校生年会费减半;
3、18岁(含)以下个人会员免费;
(四)会费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协会事业发展需要以及为会员提供服务及举办会员活动的相关支出。
(五)建立会费专项账目,按年度向理事会报告审计和会费收支情况明细,接受会员监督。
第八条 会费交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交纳下一年度会费,协会秘书处收取,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仅对单位会员)。
第九条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未得到协会书面授权,不能使用协会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协会名称、标识等。
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办法,将按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大连市棒球协会
2021年4月19日